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9

19.他们当中有些灵

19.他们当中有些灵人和其它星球的灵人一样,也不愿显为人,宁愿显为水晶球。他们之所以想如此显现,尽管没有成功,是因为在来世,非物质事物的知识以水晶来代表。

属天的奥秘 #9965

9965.“免得担当

9965.“免得担当罪孽而死”表整个敬拜的毁灭。这从“担当罪孽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当论及亚伦和他儿子的祭司职分时,“担当罪孽”是指除去或移走那些处于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虚假和邪恶,如前所述(9937节)。但当经上论到他们说“担当罪孽而死”时,它表示整个敬拜的毁灭(9928节);因为代表性敬拜由于丝毫不再出现在天堂而死亡了。至于此处是何情形,这可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看出来(9959-9961节)。此外,当他们不照着律例而行时,也会死亡;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明证,他们烧香时没有用祭坛上的火,而是用了凡火,于是就被天上来的火烧灭了(利未记10:1, 2ff)。“祭坛上的火”代表神的爱,因而代表来自主的爱;而“凡火”代表来自地狱的爱。用后一种火烧香,以及由此所导致的他们的死亡表示敬拜的毁灭。“火”表示爱(参看5215, 6832, 7324, 7575, 7852节)。
  在圣言中,许多地方提到,他们若不照律例而行,就“要担当罪孽”,以此表示诅咒,因为他们的罪没有除去。倒不是说他们自己因不服从 律例而受到诅咒,而是说他们因如此行而毁灭了代表性敬拜,并在如此行的过程中代表了对那些留在自己罪中之人的诅咒。因为没有人会由于疏忽了外在仪式而受到诅咒;人受诅咒纯粹是因为心里的邪恶,因而因为由于心里的邪恶而没有遵守这些仪式。这就是下列经文中“担当罪孽”所表示的;摩西五经:
  若一个灵魂犯罪,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什么事,他虽然不知道,还是有了罪,就要担当他的罪孽。(利未记5:17)
  不可照字面将“担当罪孽”理解为邪恶的存留和由此而来的诅咒,尽管这是灵义;因为经上说“他虽然不知道”,这意味此人所行的并非源于心里的邪恶。
  利未记:
  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,这祭必不蒙悦纳;这是可憎的事,吃这祭肉的灵魂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,必从他民中剪除。(利未记7:18, 20; 19:7, 8)
  “担当罪孽”在此也表示留在他的罪中,由此处于诅咒的诅咒。倒不是因为他第三天吃了祭肉,乃因“第三天吃了祭肉”代表可憎的事,就是导致诅咒的可憎行为。因此,“担当罪孽”和“从他民中剪除”代表对那些做这种行为所表示的可憎之事之人的诅咒。然而,不是因为他吃了祭肉而有了诅咒或定罪;事实上,定人罪的,是所代表的内在邪恶,而不是没有这些邪恶在其中的外在行为。
  又:
  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撕裂的,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担当他的罪孽。(利未记17:15, 16)
  由于“吃自死的,或是被撕裂的”代表将邪恶或虚假变成人自己的,所以经上所说的“担当罪孽”也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。民数记:
  那洁净而不守逾越节的人,这灵魂要从他民中剪除,因为他在所定的日期不献耶和华的供物,应该担当他的罪。(民数记9:13)
  “逾越节”代表被主从诅咒中释放出来(参看7093e, 7867, 7995, 9286-9292节);“逾越节的晚餐”代表通过爱之良善而与主的结合(7836, 7997, 8001节)。由于所代表的是这些事物,故经上规定凡不守逾越节的人都要从他民中剪除,应该担当他的罪。然而,不守逾越节并不真的是一种严重的罪行,仅仅代表那些从心里不肯接受主,因而不肯从罪中得以释放的人,因而代表那些不愿通过爱而与主结合的人。因此,它代表他们的诅咒。
  又:
  以色列人不可挨近会幕,免得他们担罪孽而死。惟独利未人要办会幕的事,他们要担当罪孽。(民数记18:22, 23)
  这百姓若挨近会幕,在那里办事,就“担罪孽而死”的原因是,他们由此将毁灭归属于祭司职责的代表性敬拜。祭司职责或祭司职分代表主拯救的整个工作(9809节);这就是为何经上说“惟独利未人”,也就是祭司要担当罪孽,以此表示赎罪,也就是除去那些处于唯独源于主的良善之人身上的邪恶和虚假(9937节)。“担当罪孽”当论及那些出于一颗恶心而行恶的人,如利未记(20:17, 19, 20; 24:15, 16)和以西结书(18:20; 23:49)等地方所提到那些人时,表示真正的诅咒。
  

属天的奥秘 #5854

5854.主规定,灵

5854.主规定,灵人当流入世人的思维和欲望,而天使则流入他所关注的目的,进而通过这些目的流入随目的而来的一切。天使也通过善灵流入他在生活中所做的好行为和所信的真理;他们利用这些引导他尽可能地远离邪恶和虚假。这种流注虽悄无声息,不为世人所察觉,但仍隐密地有效运行。天使尤其转移邪恶的目的,引入良善的目的。不过,他们若无法做到这一点,就会退离;并且越无法做到这一点,就退得越远;他们越不在场,恶灵就越靠近。因为天使不可能存在于邪恶的目的中,也就是存在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;即便如此,他们仍旧同在,只是相距甚远。
  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将人引入良善的目的;但这会夺走此人的生命,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于与这些目的完全相反的爱中。因此,这条神性律法是不可违反的,即:人当处于自由;良善与真理,或仁与信当在他自由的时候,而绝不可在强迫之下被植入。因为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接受的东西,都不会存留,而是会消散。事实上,强迫一个人做某事,并不等于将它注入此人的意愿,因为在强迫的状态下,这个人必须按照别人的意志或意愿去行;因此,当他回到自己的意愿,也就是自己的自由中时,凡在强迫状态下所注入的,都会被根除。所以,主通过人的自由掌管他,尽可能地约束他,使他远离思想和意愿邪恶的自由。因为主若不约束人,人就不断陷入最深的地狱。
  刚才我们说,主能用全能的力量通过天使把人引入良善的目的;因为恶灵能瞬间被赶走,哪怕人周围有成千上万的恶灵;而这种事只需一位天使就能做到。但这个时候,此人会经受如此的折磨,进入如此的地狱,以致他绝无可能承受得住,因为他会悲惨地被剥夺生命。事实上,人的生命就在于反对良善和真理的恶欲和谬念。若这生命不通过恶灵来维系,由此得以纠正,至少被引导,他一分钟都活不下去,而是化为乌有。因为除了为自己的缘故而对自我、利益和名声的热爱,因而除了凡违反秩序的东西外,没有什么东西能抓住他。因此,他若不轻轻并逐渐通过对他自由的引导被带回秩序,就会立刻灭亡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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